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到,经与民政局联系,现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相关安置文件规定,13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都已于当年发放,由于部分退役士兵未来我单位报道,我单位无法于其取得联系,因此这部分退役士兵没有领取到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该人可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来我单位领取。
说明:由于2011年安置政策改革,2011年城镇入伍士兵已将义务兵自助就业补助金核算到家庭优待金一并发放。有问题可以咨询民政局安置办:15944044001.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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