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九台区林业局积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第十二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薄弱,毁草毁湿地毁林问题时有发生,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整改目标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加大毁湿毁林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生态保护突出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执法。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实行涉林生态保护案件季报制度,严厉查处毁湿毁林违法行为。
(二)开展湿地、林地调查清理。全面掌握生态资源现状,加强对环保督察期间举报案件实行台帐式、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主体,整改责任,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全力解决毁湿毁林问题。
(三)加强对湿地保护执法。严格贯彻执行《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专项行动。开展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破坏林地资源三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的违法行为。
(五)加大林地清收还林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全省还林计划,积极开展林地清收,2018年计划组织清收还林补植补造2万亩。
四、整改效果
强化了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加大毁湿毁林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对生态保护工作长期坚持,对破坏生态的行为实行零容忍。2018年清收还林补植补造2万亩全部完成,自实施以来未发生新的破坏生态的行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监督电话:0431-82321899
九台区林业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