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政府“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总体要求,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1.区政务服务中心导服岗位人员4人。
2.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街道及社区公共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服务人员15人。
3.卡伦湖街道分厅综合窗口服务人员6人,东湖、波泥河、土们岭、兴隆、纪家、苇子沟、龙嘉、沐石河、城子街、上河湾、其塔木、胡家、莽卡分厅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各2人,共计3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有责任心,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人员需具有九台籍户口(2018年4月30日前已落户)。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导服岗位:女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其他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司法类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岗位、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和相关信息在九台区电视台、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3日(16时截止)
2、报名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南侧就业服务大厅(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3、报名要求: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3张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并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如无毕业证原件,需携带本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并签订限时上交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学历证明的承诺书。
4、报名方式:针对导服人员、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及乡镇分厅综合窗口服务人员,根据报名表的分类,采取定向报名、定向招考的方式。
5、资格审查。由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年龄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操作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计算机操作环节。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3日左右在九台区政府网站可查询笔试成绩。
2.计算机操作
笔试结束后,择期进行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满分为100分。
操作内容: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计算机操作结束后2日左右在九台区政府网站可查询计算机操作成绩。
3.面试
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后,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同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运用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计算机、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计算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录取面试分高者,如果面试成绩再相同,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取,如果学历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录取。如果年龄再相同,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可在九台区政府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实行绩效考核制,即拿出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办理相关手续,不签订协议。协议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协议。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劳动报酬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签订合同后,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