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1、网络维护和保障人员3名。
2、网站美术编辑1名。
3、区长公开电话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有责任心,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九台籍户口(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已落户)。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网络维护和保障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或相关专业,能胜任外围网络维护工作;
2、网站美术编辑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电脑艺术设计或相关专业,会H5图解及相关设计;
3、区长公开电话岗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学习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胜任值夜班工作。
(五)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服从工作调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岗位、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实践操作、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3日(16时截止)
2、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南侧就业服务大厅(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3、要求: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2份)、近期3张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重新发布招考公告。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操作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实践操作环节。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实践操作
笔试结束后,网络维护和美术编辑岗位择期进行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
操作内容:报考岗位必备的操作技能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面试
实践操作考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同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一般情况下笔试考试后3日内可在九台区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如参加考试人数较多,笔试考试查询成绩时间顺延。
实践操作成绩查询:一般情况下于实践操作考试后次日可在九台区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5.成绩运用方法
网络维护和网站美术编辑岗位笔试占总成绩30%,实践操作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区长公开电话岗位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录取面试分高者,如果面试成绩再相同,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取,如果学历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录取。如果年龄再相同,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政审。全面了解考生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等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非法上访、信奉异教等情况,经过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不办理相关手续,不签订合同。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劳动报酬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签订合同后,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台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